tà
挞
fá
罚
⒈ 鞭打处罚。
引《周礼·地官·闾胥》:“凡事掌其比,觵挞罚之事。”贾公彦疏:“凡有失礼者,轻者以觵酒罸之,重者以楚挞之,故双言觵挞罸之事。”唐元稹《旱灾自咎贻七县宰》诗:“诛求与挞罚,无乃不逡巡。”
鞭打的刑罚。
挞(撻)tà(ㄊㄚˋ)
⒈ 用鞭棍等打人:鞭挞。大张挞伐(a.使用武力大规模征讨;b.指对人进行声讨或攻击)。
whip
形声:从扌、达声
flog, whip; chastise
罚(罰)fá(ㄈㄚˊ)
⒈ 处分犯罪、犯错误或违犯某项规则的人:罚款。罚球。惩罚。罚不当罪(处罚过严或过宽,与所犯的罪行不相当)。
penalize、punish
奖、赏
会意:从詈、从刂
penalty, fine; punish, penalize