⒈ 汉刑律名。亦指按其刑服劳役的妇女。犯者不服刑具,刑期一年。
引《史记·孝武本纪》:“其赦天下,如乙卯赦令。行所过毋有復作。事在二年前,皆勿听治。”
《汉书·宣帝纪》:“怜曾孙之亡辜,使女徒復作淮阳赵徵卿、渭城胡组更乳养,私给衣食,视遇甚有恩。”
颜师古注引李奇曰:“復作者,女徒也。谓轻罪,男子守边一岁,女子輭弱不任守,復令作于官,亦一岁,故谓之復作徒也。”
又引孟康曰:“復音服,谓弛刑徒也,有赦令詔书去其钳釱赭衣。更犯事,不从徒加,与民为例,故当復为官作,满其本罪年月日,律名为復作也。”
王先谦补注引周寿昌曰:“案此復作女徒或传其家姓,或传其夫姓,故《纪》《传》有异同也。”
⒉ 再来写。
引汉王充《论衡·书解》:“诸子尺书文篇具在,可观读以正说,可采掇以示后人,后人復作犹前人之造也。”
清李渔《闲情偶寄·词曲·音律》:“既有此书,即‘三百篇’之风人復作,亦当俯就范围。”
⒊ 复发,再发。
例如:旧病复作。
复(復、複)
⒈ 回去,返:反复。往复。
⒉ 回答,回报:复命。复信。复仇。
⒊ 还原,使如前:复旧。复婚。复职。光复。复辟。
⒋ 再,重来:复习。复诊。复审。复现。复议。
⒌ 许多的,不是单一的:重(
)复。繁复。复杂。复姓。again、answer、compound、duplicate、resume、turn over
单、往
形声
return; repeat; repeatedly
作
⒈ 起,兴起,现在起:振作。枪声大作。
⒉ 从事,做工:工作。作息。作业。
⒊ 举行,进行:作别(分别)。作乱。作案。作战。作报告。
⒋ 干出,做出,表现出,制造出:作恶(
)。作弊。作梗。作祟。作态。作色。作为。作难。作奸犯科(为非作歹,触犯法令)。⒌ 当成,充当:作罢。作保。作伐(做媒人)。作壁上观(人家交战,自己站在营垒上看,喻坐观别人成败)。
⒍ 创造:创作。写作。作曲。作者。
⒎ 文艺方面的成品:作品。不朽之作。
⒏ 同“做”。
⒐ 旧时手工业制造加工的场所:作坊。
⒑ 从事某种活动:作揖。作弄。作死。
act as、do、make、pretend、regard as、be delivered of、fashion
make; work; compose, write; act, perform