用同义词相互训释。
⒈ 用同义词相互训释。”宫、室互训。
引清陈奂《<诗毛氏传疏>叙》:“窃以《毛诗》多记古文,倍详前典,或引申,或假借,或互训,或通释,或文生上下而无害,或辞用顺逆而不违,要明乎世次得失之迹,而吟咏情性,有以合乎诗人之本志。”
例如:《尔雅·释宫》:“宫谓之至,室谓之宫。
一种训诂方式。以意义相同之字,相互训释,如老、考也,考、老也;禛、福也,祥、福也;宫谓之室,室谓之宫等皆为互训。
训(訓)
⒈ 教导,教诲:训诫。训蒙(教育儿童)。训迪(教诲开导)。教(
)训。培训。⒉ 可以作为法则的话:家训。
⒊ 典式,法则:不足为训。
⒋ 解释词的意义:训诂(解释古书中的字、词句的意义。亦称“训故”、“诂训”、“故训”)。训读(日文借用汉字写日语原有的词,用日语语音读汉字)。
example、lecture、standard、teach
teach, instruct; exegesis