训诫
(1) 受训斥、斥责或攻击
(2) 教训地或教条地讲道
⒈ 亦作“训戒”。教导和劝诫。
引唐白居易《晋谥恭世子议》:“若垂末代以为训戒, 居易惧后之臣子有失大义、守小节者将奔走之,将欲商榷,敢徵义类。”
宋吕陶《明任策上》:“其言皆出於恳诚,而其道各务於训戒。”
清朱之瑜《寿中山风轩八十启》:“意专矜式乎高深,不谓盛修夫宾主;嘉礼成而训诫少,惜别易而继见难。”
清王士禛《池北偶谈·谈异二·陈百史》:“比至,凡书数百言,皆言家事及训诫之语。”
叶圣陶《倪焕之》八:“他以为已经把犯罪的部属交给头目去训诫和惩罚,自有头目负责;自己只有从旁批判那头目处理得得当不得当的事情了。”
教导劝诫。
如:「他决定听从母亲的训诫,改过自新。」
训(訓)
⒈ 教导,教诲:训诫。训蒙(教育儿童)。训迪(教诲开导)。教(
)训。培训。⒉ 可以作为法则的话:家训。
⒊ 典式,法则:不足为训。
⒋ 解释词的意义:训诂(解释古书中的字、词句的意义。亦称“训故”、“诂训”、“故训”)。训读(日文借用汉字写日语原有的词,用日语语音读汉字)。
example、lecture、standard、teach
teach, instruct; exegesis
诫(誡)
⒈ 警告,劝人警惕:告诫。
⒉ 文告。
⒊ 文体名:诫敕。
commandment、warn
形声:从讠、戒声
warn, admonish; warning