厌弃
(1) 厌恶嫌弃
(2) 讨厌或腻味
⒈ 厌恶而嫌弃。
引唐赵元一《奉天录》卷二:“况陛下承丕业之餘庆,握皇图而援籙,万方同轨,八表恃赖,岂以一小竖厌弃皇家,百六之灾得为天谴而繫圣心哉!”
宋司马光《太子太保庞公墓志铭》:“必待筋力不支,明主厌弃,然后乃去,是不得已,岂止足之谓邪。”
明谢肇淛《五杂俎·人部三》:“宋人无书学,如苏、黄、米、老等,真帖初见,甚可喜,良久亦令人厌弃。”
清俞樾《春在堂随笔》卷七:“数日后,便觉烟味大变。久之,但闻其臭,不闻其香。三月之后,自厌弃之,不戒自絶矣。”
鲁迅《彷徨·祝福》:“她久已不和人们交口,因为阿毛的故事是早被大家厌弃了的。”
由厌恶而放弃。
如:「我们万万没想到,如此乐观的人竟然会厌弃人世。」
厌(厭)
⒈ 嫌恶,憎恶:厌恶(wù)。讨厌。厌倦。喜新厌旧。不厌其详。学而不厌。
⒉ 满足:贪得无厌。
be disgusted with、be satisfied、be tired of、detest
形声:外形内声
dislike, detest, reject; satiate
弃
⒈ 舍去,扔掉:抛弃。遗弃。弃权。弃市(古代在闹市执行死刑,并将尸体暴露街头)。弃世(超出世俗或指去世)。弃养(父母死亡的婉辞)。弃置不顾。弃瑕录用。
abandon、discard、throw away
取
原为会意
reject, abandon, discard